温岭市****
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3.2.2.3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提供投标人2024年 月 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调整后:3.2.2.3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提供投标人****(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2、原招标文件:附件一-2调整为附:《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证明》复制件(****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符合投标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必须为“合格”,动态核查每周一公布。)
上述内容作为《温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