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南环路以南、五台山路以东地块电子厂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南环路以南、五台山路以东地块电子厂房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 | 标段名称 | 南环路以南、五台山路以东地块电子厂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工程 | |||||||||||||||||||||||||||||||||||||||||||||||||||||||||||||||||||||||||||||||||||||||||||||||||||||||||||||||||||||||||||||||||||||||||||||||||||||||||||||||||||||||||||||||||||||||||||||||||||||
公告信息 | 南环路以南、五台山路以东地块电子厂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环路以南、五台山路以东地块电子厂房项目已由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环路以南、五台山路以东地块电子厂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2.1864万平方米(约182.80亩),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电芯厂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71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电芯车间、原材料库、成品库、动力站房、综合楼、甲类库、极片拆解车间、NMP罐区、测试中心、NMP回收装置设备基础、固废站、110kV变电站及20MWh储能站(预留位置)、门卫(两座)、地下水池等建(构)筑物及室外附属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招标人保留对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调整的权利。 2.1.3合同估算价:约5.42亿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4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50日历天,施工工期 3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30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 02 月 19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6 年 02 月 04 日 工期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中标人须合理安排工期,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工程在规定工期内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1.5 质量要求: 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和国家合格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 ①所有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工艺方案设计、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审核、变更设计等)、岩土勘察(包含但不限于:所必须的初勘复核、勘察试桩、详勘、地形地貌测绘、地下管线物探等),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审查通过。 ②符合招标人限额设计及节约投资降低运营成本的要求。 ③设计图纸应经过发包方审核以满足使用及工艺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地方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100%。 2.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总承包单位承包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部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的建设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工艺方案设计、咨询评价类配合服务、地质勘察设计、地质勘察(包含但不限于:所必须的初勘复核、勘察试桩、详勘、地形地貌测绘、地下管线物探等)、方案设计、降低投资及节能减耗措施方案、规划报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审核、设计调整、变更设计、竣工图编制以及在设计过程中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相关评审及审查等全部设计工作。方案设计不能清晰反映建设单位要求的,应先拿出深化方案经建设单位确定同意后进行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同时完成BIM模型(要求见技术规格书)。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2.2施工总承包:施工内容为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图审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含但不限于场地清表、平整、清淤、软基处理、土方平衡、基坑支护、降(排)水、土石方、桩基础、基坑支护、土建(含室内机电安装预留预埋工程)、管廊、装饰装修(含综合楼精装修工程,不含洁净室及其它装修)、幕墙、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通风、弱电智能化、消防、洁净室、公辅动力、防爆抗爆、污水处理、FMCS及能源管理等)以及配套设施工程(车棚、充电桩预留预埋、围墙、管网、景观绿化、道路、市**** 2.2.3采购: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4项目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缺陷维修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工程总承包的设计及施工内容为包设计、包图审、包专项设计、包专家评审、包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及批复、包图纸打印、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前期施工手续办理、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包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 3.1.1 和 3.1.2 项资质(允许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三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具体要求详见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业绩【工业建筑工程的分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841-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第3.3.1款执行】,且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从 2024 年 9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0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https:****。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9 名,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9名 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方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ggzy.yancheng.gov.cn)同步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联系电话:****。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1.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1.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s:**** (注:此系统为新系统,需要重新注册主体库新信息与下载新驱动,具体可以参考交易系统界面操作手册); 11.3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为广联达投标GEB8,下载网址为:http://47.96.237.140:8088/# 选择盐城 11.4 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国信CA盐城专线: **** CFCA盐城专线:****; 11.5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樊红丽****、张磊磊**** 、 薛工**** 或 蔡工****。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盐城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盐城市****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 电子邮箱:****@qq.com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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