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为沈阳市****进行公开招标,按照 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利用全运五路-沈中大街交叉路口西北角现有场地进行海绵化改造,通过地表行泄通道使道路雨水优先进入调蓄池净化,暴雨时使涝水通过行泄通道快速排入河体,同步建设生态驳岸、生态停车场等设施,提升区****
服务期限:****至****,共计67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完成防洪影响评价方案编制;委托人指定完成的建设项目行政审批;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 18.62万元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1 万元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3本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08:3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https:**** 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网上领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日09时 00 分。
5.2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3 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4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5.5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 网上递交
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指定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7. 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姓名: | 郝女士 | |
单位: | 单位: |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职称: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 机 构: | ||
地 址: | 沈阳市**** | 地 址: | 沈阳市**** |
邮 编: | 邮 编: | 110168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郝女士 | |
电 话: | **** | 电 话: | ****-8529 |
传 真: | 传 真: | **** | |
异 议 联 系 人: | 孙先生 | 异议联系人 电 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