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盐城市****
经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 大庆路南、蓝盾巷西侧地块 | 14618 | 商业/商务金融用地 | 0.5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30 | 建筑限高 ≤ 40 | 绿化率 ≤ 15 | 40 | 600 | 2793.4998 | 50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08时30分至****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08时30分至****16时00分;
挂牌时间:****08时30分至****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大庆路南、蓝盾巷西地块为带资产、带规划方案挂牌,保留现状5栋建筑物(需由摘牌单位自持,不得分割出售)。保留建筑总面积9024.48平方米,资产价值1355.94万元,竞得人需将1355.94万元汇至亭湖区财政局,才能办理保留建筑的不动产登记。消防安全评估及房屋质量安全鉴定需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亭湖区人民政府协助竞得人办理相关手续,该地块所有手续办理须符合现行相关规定要求。 保留建筑物9024.48平方米纳入宗地规划指标条件。竞得人可在方案基础上优化提升,对规划方案有重大调整的,须重新报批。 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亭湖区政府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的,不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视为无效交易,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上述地块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 2、土地出让价款中不包含宗地各项行政规费及土地契税。 3、竞得人需执行盐城市****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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