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要求:①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开标当天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没有在建项目且承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有在建工程(含在其他工程投标报名项目和中标公示期内的项目)(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 类、C 类)。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广东省水利厅的“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没有被列入“黑名单”并在处罚期内;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没有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④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红黑名单”查询相关主体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⑤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相关主体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⑥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没有被列为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上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