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14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芦屯镇工业园区****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12.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21416 | ||||||
投资强度: | 2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35.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4 | ||
起始价: | 1070.8万元 | 加价幅度: | 21.416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宗地编号: | 2024-2-3 | 宗地总面积: | 245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辽东湾大街北、鞍钢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2454 | ||||||
投资强度: | 2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5.21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6 | ||
起始价: | 110.43万元 | 加价幅度: | 2.454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宗地编号: | 2024-2-2 | 宗地总面积: | 21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辽东湾大街北、鞍钢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8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2105 | ||||||
投资强度: | 2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7.362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45 | ||
起始价: | 94.725万元 | 加价幅度: | 2.105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营口市民服务中心4楼土地交易大厅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营口市民服务中心4楼土地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营口市民服务中心4楼土地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09时00分 至 **** 10时00分;
2024-2-3 号地块:**** 09时00分 至 **** 10时00分;
2024-2-2 号地块:**** 09时00分 至 ****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系统挂牌出让,即出让人将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信息通过网上挂牌出让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告,竞买人可登陆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网站(网址:http:****。 竞得人须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签订成交确认书(详见《挂牌文件》)。如无不可抗力影响无故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者,出让人有权从竞得人已交竞买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宗地另行出让。若另行出让的价格低于本次出让成交价款的,原竞得人还须补交实际差额,并赔偿因违约造成出让人的其它损失。 3.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占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期挂牌出让地块净地工作由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净地工作责任主体须在承诺的交地时间内向竞得人交付土地。净地交付责任主体与竞得人签订土地交付协议书。 5.本期挂牌出让地块规划条件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6.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及补充,以补充公告为准。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http:****。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营口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