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洞镇新东村九组农房改造提升示范点建设项目室外工程一标段 | **** | 工程施工 | 505126.06 |
西洞镇新东村九组农房改造提升示范点建设项目室外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点击登录查看受肃州****的委托,对“西洞镇新东村九组农房改造提升示范点建设项目室外工程一标段”以询价邀请方式进行招标,确定邀请:酒泉天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锦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酒泉中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询价内容:水泥混凝土、透水砖铺装925㎡,安砌侧缘石、混凝土靠背1341.2m,土工布铺设1005.9㎡,室外回填4800m3。具体详见后附工程量清单。
三、采购预算价:小写:¥505,126.06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零伍仟壹佰贰拾陆元零陆分;
四、询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在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资质及采购内容的前提下,选择合理低价竞标人),若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限额以下工程阳光交易系统自动推荐的成交供应商不符合采购人下列要求,采购人将不予采纳。)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提供投标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注:投标人上传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逐页加盖公司公章,
六、竞价及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竞价费用合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费用包含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项目费用,中标人承担合同期内所有费用(包括人工及税款等相关费用);
2.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不得将工程肢解分包或转包,中标单位需向代理公司提供纸质上传所有资质证明资料及报价明细两份(报价明细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七、投标人须知:
1.竞价为单轮报价,投标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2.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注册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自行报价投标登记。
九、上传证明文件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人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新版)-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自行报价;
2.上传证明文件时间:****8时30分-****14时59分(北京时间),逾期未上传者不予审核或审核不通过,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竞价时间:****15时00分-****18时30分(北京时间);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肃州****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赵瑞山 联系电话:****
地址:酒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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