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时间:****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2024年裕华道(老唐丰路-龙泽路)海绵化改造项目 2024年裕华道(老唐丰路-龙泽路)海绵化改造项目补遗书2 致各投标单位: 1.原文件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 修改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河北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