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翔安南部片区****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1-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其他项目。是否将该类评标办法第 2.1.1 项第(4)目“资格审查”先于第(3)目“确定入围投标人”进行:否”修改为:“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其他项目。是否将该类评标办法第 2.1.1 项第(4)目“资格审查”先于第(3)目“确定入围投标人”进行:是”。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 ****上午10时15分00秒”修改为“****10时15分00秒”,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