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杭高速徽州****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第56号,2019年修正)有关要求,我局已于****组织专家对“徽杭高速徽州****
公示时间为****至****,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此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直接向我局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 联系人:江先生、徐先生
书面反馈地址:歙县人工智能与创客中心13层 点击登录查看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收)
邮编:245200
(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点击登录查看)
附:1.徽杭高速徽州古城服务区改扩建项目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变更方案
2.徽杭高速徽州古城服务区改扩建项目弃土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变更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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