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17:43:28
补遗公告
公告标题:宁波市****
公告内容:
宁波市****
各投标单位:
宁波市****
1.原投标文件中未规定税率,现补充税率为1%。
2.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中资质要求中将“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修改为"提供营业执照”;将报价清单中"3%"税点修改为“1%”。
3.其他事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附件列表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操作 |
---|
暂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