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常宁市水口山地区商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H**** | 项目所在行政区 |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
项目行业分类 | 住建项目行业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04-01-429553 |
招标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常宁市水口山地区商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
招标项目类型 | 住建工程 | 项目业主名称 |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及与协助业主及施工单位完成项目建设施工服务等工作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操作 |
1 | ****001 | 常宁市水口山地区商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 150 万元 | 详情 | |
窗体顶端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32460F-****-000002-0 标段(包)内容: 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建筑总平面规划;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给水排水 窗体底端 |
公告源URL | /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 |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和金融机构融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常宁市水口山地区商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常宁市**** 2.3建设规模:新建集散中心、综合服务楼、配套人才公寓、配套用房;并完成用地配套基础设施与周边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39888.1 m2(59.83亩),总建筑面积24500m2。 2.4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为1982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和金融机构融资。 2.6招标范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及与协助业主及施工单位完成项目建设施工服务等工作。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30日,其中: √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方案批复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 √施工图设计:初设批复后15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后续服务:协助业主及施工单位完成项目建设施工服务等工作。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1095天)年内不少于1个(1至3个)√已完成□正在实施□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考核依据:须同时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的日期为准。(2)工程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2.7其他要求:①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8:00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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