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51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五一路东侧、规划S11路南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18.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科研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科研用地 | 511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7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2 | |||
起始价: | 494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在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保证金按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50%收取。 2、出让宗地范围内涉及到的电力设施、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线网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3、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4、项目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与建筑工程同步实施(按省市县相关文件执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5、竞买人须自行踏勘出让宗地和调查、了解地块详细情况,一经竞买报名即表示接受地块之全部现状。 6、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7、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网站(http//:www.hebpr.cn)进行查阅。 8、竞买人须执《竞买回执单》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9、本次拍卖由点击登录查看移交给香河县****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开街72号
联 系 人:殷珺
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宏源地博土地科学技术有限公司****(代理公司)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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