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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招标文件
我公司衡山高新区****
一、报价方式及报价期限:
1. 此次报价为含税金额;结算价款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金。
2. 本次报价要求详见标包,标的物应满足 国家 标准要求,我公司对最终签订合同时标的物的供货数量有分解调配权。
3. 根据付款方式报价:甲方根据业主支付情况及项目资金状况予以分期付款,并按结算金额分批次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供应链 、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30%货款,材料供应完成以后付至70%,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交付业主使用后支付至总结算金额的97%,剩下的3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如业主欠付甲方工程款,甲方可以顺延付款时间,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供货或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或违约金;如业主资金支付情况良好,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支付比例。
4.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本合同所有款项采用电汇转账方式支付。
5.报价有效期 3 个工作日,招标单位在报价有效期内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在报价有效期、合同签订期及合同执行期材料价格不随市场变化而改变。
6.投标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公司电商采购平台(tb.hnjgcg.com)注册成功后参与投标,按平台上的标包清单格式及技术参数要求报价,并将填好的报价清单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平台附件栏,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1月30日9时00分,未按时间或格式报价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7. 供货期自 采购方指定 之日起至工程完工为止。
8. 为了保证投标的有效性,贵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一次性支付 /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到我公司指定帐户,中标结果公布后 / 个工作日内我公司全额无息退还。如贵单位不交纳此费用,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一经确定中标,则此费用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单位不按时履约,则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将做为支付给招标单位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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