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安庆监狱(天庆公司)2024-2026年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库项目澄清公告
现就安徽省安庆监狱(天庆公司)2024-2026年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库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中“供应商业绩”澄清如下:
原“供应商业绩”为:
供应商业绩(20分) | 供应商提供****以来为其他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一年的招标代理合同,每份业绩4分,最高12分。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021年以来代理过政府采购项目,每份业绩4分,最高8分。 以上各项提供招标公告(或采购公告)及中标公告(或成交公告)网站截图,时间以招标公告(或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发布公告网站若为供应商公司网站,则不予计分。 |
现修改“供应商业绩”为:
供应商业绩(20分) | 1、供应商提供****以来为其他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一年的招标代理合同,每份业绩4分,最高12分。 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2021年以来代理过政府采购项目,每份业绩4分,最高8分。 注:提供招标公告(或采购公告)及中标公告(或成交公告)网站截图,时间以招标公告(或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发布公告网站若为供应商公司网站,则不予计分。 |
此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