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陕西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宝鸡市****
一、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位置和范围
宝鸡市****
二、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省政府批准文件:
《关于宝鸡市****
市政府转发文件:
《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的通知》(宝市****
三、其他相关事宜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及移交土地事宜,按照签订的统一征地协议书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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