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波天线及场地设备整修工程 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短波天线及场地设备整修工程(招标编号:****)已按有关单位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现有7座短波天线受设备、技术和场地限制,存在天线规格不标准、场地选择不合理、架设方式不规范等问题,影响短波通信质量,现需进行整修,维修内容包括天线基础底座浇筑、天线杆制作与安装、馈线和地网布设等。施工地点位于张家口和包头两市七地,其中张家口市短波天线4座,包头市短波天线3座。 2.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和包头市 2.3招标项目控制价:269477.56元 2.4计划工期:62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投标人须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安装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承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5在最近三年有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6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现场查验。未按要求提供的,报价无效。 3.7投标企业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提供已注册(信息已完善)或已入库的截图)。 3.8提供关于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和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书。 3.9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函)。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至****,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线上报名登记。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至****,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提供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授权须表明购买招标文件并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信用信息在线查询截图; 基本户开户行信息; 以上资料提供的复印件及原件都须加盖公章,经代理机构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以上材料仅作为招标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6.2 购买方式 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63.com。报名时提供的资料仅作为招标文件发放的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通过的依据。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尹子晴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