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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标段)(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标段)已 由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以 ****-89-01-448623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 37500 万元,工程费用约 26400 万元,建设规模包括:新建苍山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5万吨/日,主要包含预处理池、生化处理综合池、二沉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中间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芬顿氧化系统、反硝化滤池、加药间、消毒接触池、污泥池、土石方、边坡处理等。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苍山产业集聚区内。
2.2招标范围:天台县苍山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及设计技术服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及估算的编制及调整,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及调整,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及调整,提供工程勘察配合、工程项目报批报审配合、建设过程驻场设计服务、项目验收配合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其他与设计相关的技术服务。
2.3设计工期:
1)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经深化(优化)的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和调整);
2)方案审批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送审稿);
3)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 1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成果文件及概算(报批稿);
4)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修改完成、评审通过并经招标人确认后 50 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等资料(具体内容由招标人确定为准);
5)后续服务:从项目施工图设计开始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内随时配合服务。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招标人确认时间及报批确认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下列(1)或(2)或(3)条件之一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3)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或高级工程师(给排水专业) 执业资格。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等相关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https:****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s:****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17 日 9 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 。
6.2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7.联系方式
地址:天台县****
联 系 人:陈淳杰 联 系 人: 刘飞鸣、叶意莉
电 话:**** 电 话:****
邮 箱: / 邮 箱:****@qq.com
行业主管部门:天台县****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