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2预算金额(人民币):25万元
1.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1.4采购需求:碳中和研究院实验室搬迁项目,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1.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0日内完成实验室搬迁服务。
1.6质量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并一次性验收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该项目合同履约能力。
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中标资格)。
2.3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获取方式:可网上报名,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未购买标书的投标将被拒绝。报名应递交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等招标资料售价详见项目投标报名表,报名费用售后不退。上述资料扫描件传至****@qq.com。
3.2采购文件发售日期:2024年11 月26 日至2024年12 月03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 月06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3开标时间:2024年12 月06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4开标地点:宁波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6.2公告发布媒介: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王吉、胡佳东、钱旦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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