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此次维修工程是为了提升幼儿园设施的安全性和美观性,为孩子们提供一个更加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招标是对华幼总园小(3)班、小(5)班卫生间吊顶(含灯具)、15个班级卫生间门框、小(2)班活动室前后门框、洗衣房门框、总园厨房一扇玻璃门更换、和园分园小(1)班木地板进行改造维修。
二、招标要求
(一)资质条件
参与本次招标的维修公司必须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且具备至少三年的相关行业经验。公司应拥有专业的施工团队,团队成员需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此外,公司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记录,无不良商业行为和法律诉讼记录。
(二)技术规范
所有维修工作必须遵循国家建筑和安全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集成吊顶铝扣板材料300mm*300mm(含灯具)必须与其余班级颜色质量相符,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卫生间门框包边必须使用厚度3mm铝合金材质,尺寸规格213cm*17cm*105cm;
3.活动室和洗衣房的门框必须为烤漆实木材质,活动室为双开门带门头,尺寸规格240cm*27cm*120cm、洗衣房单开门不带门头,尺寸规格235cm*18cm*94cm;
4.厨房定制304不锈钢带视窗防盗门含安装。尺寸规格233cm*90cm;
5.地板材料为强化复合木地板,应符合环保和耐用性要求,尺寸规格80cm*15cm,计110㎡。
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能在中标之后进行调整;所有维修材料必须有质量合格证书方可进场,拆除安装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执行,确保结构稳固、经久耐用。
(三)时间限制
本项目的维修工作需在签订合同后的15日内完成。施工时间只能在下班后以及周六、日,其中木地板拆装施工需等到寒假期间。不按规定时间施工或延期完工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罚款或其他违约责任追究。
三、投标流程
(一)投标准备
感兴趣的维修公司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的5日内,向招标单位提交公司资质证明、近三年的业绩报告、法人以及相关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和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初步的施工方案。所有提交的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二)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文件应包含详细的施工方案、工期安排、预算报价单以及售后服务承诺。文件需按照规定格式编制,并在截止日期前密封递交至招标单位指定的地址。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开标评审
招标单位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后的第二天组织开标会议,所有投标单位需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公开拆封。在资质条件符合、技术规范,同时,投标文件材料齐全等前提条件下,最低价中标。
四、合同条款
(一)价格与支付方式
中标单位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提出的预算报价单执行合同。支付方式为维修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支付必须开具正规发票,报账后通过银行转账完成。
(二)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
中标单位必须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定,对于任何质量问题,中标单位需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无条件修复。此外,中标单位应提供至少两年的质保期,期间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任何损害,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免费维修。
(三)违约责任
若中标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完成工程,或未履行保修义务,将面临违约金的处罚。违约金的数额根据违约情况的严重程度而定,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此外,若因中标单位违约导致招标单位遭受损失,中标单位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联系方式与截止日期
联系人信息:栗丽(****)
投标截止时间:本次招标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
请投标单位务必在此之前将完整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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