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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瓦特(山东)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山东济宁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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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赛瓦特(山东)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信息披露公告

项目名称

赛瓦特(山东)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项目编号

****

拟增资额

视情况而定

拟增资比例

16.55%

拟公开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0-20,000,000

拟征集

投资方数量

1-10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0-2,000

挂牌时间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名 称

赛瓦特(山东)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址

山东省济宁市****

法定代表人

吉明建

注册资本

10088万元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减振降噪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汽车新车销售;电池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建设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

标的企业

产权构成情况

股东名称

原出资额(元)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济宁鑫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7,459,800.00

56.9586

47.5346

深圳市吉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4,299,235.00

34.0000

28.3746

济宁众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103,365.00

7.0414

5.8764


济宁泰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17,364.00

1.405

1.1725

山东瑞康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600,236.00

0.595

0.4966


增资方案及批准情况

增资达成或终止条件

1、挂牌公告期满未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则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2、征集到不超过10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认购股份数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

3、征集到10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或认购股份数不等于2000万股,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

4、如投资方超过10人且投资方报出的认购注册资本金额少于增资企业拟增注册资本(即认购不足),导致新增注册资本金少于2000万元,或投资者未超过10人且投资方报出的认购注册资本金额少于增资企业拟增注册资本(即认购不足),导致新增注册资本金少于2000万元,则未被认购部分由增资企业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报价,与意向投资方协商对认购不足部分的分配事项。

5、如合格意向投资方超过10人且投资方报出的认购注册资本金额合计数大于增资企业拟增注册资本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如合格意向投资方未超过10人且投资方报出的认购注册资本金额合计数大于增资企业拟增注册资本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由增资企业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报价,与意向投资方协商对拟增注册资本的分配事项。

募集资金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赛瓦特(山东)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股份10088万股,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定向增发2,000万股普通股,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引入不超过10名投资者,合计不超过2000万股。投资者须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增资每股认购底价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对应的每股净资产,募集资金总金额超出新增股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如若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数量达到了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20,000,000股,则股票发行后,原股东济宁鑫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7.5346%,深圳市吉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8.3746%,济宁众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8764%,济宁泰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1725%,山东瑞康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持股0.4966%。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赛瓦特(山东)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证券简称:赛瓦特,证券代码:874439。

2、如投资方报出的认购注册资本金额少于增资企业拟增注册资本(即认购不足),导致新增注册资本金少于2000万元,则未被认购部分由增资企业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报价,与意向投资方协商对认购不足部分的分配事项。

3、如投资方报出的认购注册资本金额合计数大于增资企业拟增注册资本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由增资企业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报价,与意向投资方协商对拟增注册资本的分配事项。

4、其他事项详见中兴华审字(2024)第012501号《审计报告》及天昊资评报字2024第0302号《资产评估报告》。

5、投资方增资价款需支付至赛瓦特(山东)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评估价


批准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批准文号

点击登录查看董事会会议纪要》(****)

批复内容

同意赛瓦特增资扩股的议案

(万

元)

近三年及基准日企业审计报告(万元)

年度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资产总额

50,903.83

45,675.31

40,335.97

负债总额

27,226.74

24,404.50

23,516.79

所有者权益

23,677.08

21,270.81

16,819.18

营业收入

43,186.10

35,162.86

33,516.49

利润总额

4,371.66

1,901.69

842.56

净利润

3,722.96

1,816.23

732.36

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

基准日审核报告日期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24-4-30

51,410.84

25,991.79

25,419.05

报表类型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中期报表

13,959.19

1,953.03

1,656.69

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大事项披露

1、赛瓦特(山东)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证券简称:赛瓦特,证券代码:874439。

2、如投资方报出的认购注册资本金额少于增资企业拟增注册资本(即认购不足),导致新增注册资本金少于2000万元,则未被认购部分由增资企业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报价,与意向投资方协商对认购不足部分的分配事项。

3、如投资方报出的认购注册资本金额合计数大于增资企业拟增注册资本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由增资企业结合意向投资方的报价,与意向投资方协商对拟增注册资本的分配事项。

4、其他事项详见中兴华审字(2024)第012501号《审计报告》及天昊资评报字2024第0302号《资产评估报告》。

5、投资方增资价款需支付至赛瓦特(山东)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机构投资者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每名投资者认购不低于600万股。

(2)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具有实际经营业务。

(3)①如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如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的登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如意向投资方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其管理的基金,则应为具有实际经营业务且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合伙企业,不属于单纯以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持股平台。

④意向投资方不得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投资。

(4)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自然人投资者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

(2)意向投资方认购不低于100万股。

3、意向投资方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需满足第1或第2条投资者资格条件。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2、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继续履行已签订的协议与合同。

3、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在确定为投资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签订增资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增资价款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5、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增资完成后3年内不对外转让其通过本次增资获得的股份。

保证金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1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收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交纳。

√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A.自动延牌,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延长 2 个周期。

□ B.到期撤牌。

信息公告期满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自动延长信息发布。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最多延2个周期。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征集到不超过10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认购股份数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到期撤牌, 说明:征集到不超过10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认购股份数符合增资方案要求,本次增资达成。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征集到10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或认购股份数不等于2000万股,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到期摘牌,说明:征集到10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或认购股份数不等于2000万股,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遴选最终投资方。

遴选方式

□招投标 √竞争性谈判

□综合评议 □其他

遴选方案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济宁办事处)

丁 琳

****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徐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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