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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非在编驾驶员招聘简章

福建厦门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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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点击登录查看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驾驶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在编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2.不限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B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满5年,且近5年内无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

具体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6.领取过车改补偿金的人员。

三、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有关事项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至12月3日在点击登录查看(http:****。

(二)报名时间

****9:00至12月3日17:00。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请考生据实填写《点击登录查看补充非在编驾驶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邮箱****@163.com。

(四)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点击登录查看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3.资格复核后,未收到面试通知的其他报考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四、考试方法

采取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并对驾驶技能进行测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以面试当天实际参考人数为准)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

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量化考评方式计算综合总分,综合总分=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50%。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点击登录查看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点击登录查看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点击登录查看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所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点击登录查看(http:****。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点击登录查看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此次招聘由点击登录查看组织实施,接受点击登录查看机关纪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点击登录查看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1.点击登录查看补充非在编驾驶员岗位信息表

2.点击登录查看补充非在编驾驶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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