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
点击登录查看拟对如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且诚意合作的供应商踊跃投标。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编码:****
(二)项目名称:东津院区老年病科采购无创呼吸机等设备一批(报名延长时间公告)
(三)项目概述:
1.描述项目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设备包含无创呼吸机2台、振动排痰仪2台、脉冲加压抗栓系统2套、简易睡眠监测设备2台。
2.项目包含的延伸内容:
包含设备主机以及拟购置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配套辅助设备、技术服务、售后服务、质保、培训、备品备件准备、专项验收(如有)等工作,并包含货物、人工、材料、质保等全部内容以及税金。
3.合同履约期限:
30日历天内送达并调试安装完毕。
(四)项目预算总金额:
预算总金额40万元。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四)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或者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所投货物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所投货物为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货物为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此外,所投货物包含耗材时,供应商必须具备耗材的经营资质(如临床检验分析仪器所使用的试剂,其供应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体外诊断试剂。)。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具体详见附件3。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8时至****17时30分。
(二)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采购办(沿江大道江边住院大楼对面行政楼106)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投标工作,节假日除外)。
四、采购会议时间:以招标采购办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五、采购文件获取
投标人在点击登录查看官网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栏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六、报名要求
供应商报名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全部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原章,否则视为无效):
(一)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严格按照附件格式出具法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
(三)按照 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公司承诺书(对本公司提供报名资料复印件真实性的承诺);
(五)产品授权;
(六)产品资质。
七、其他
(一)供应商在接到会议通知后将投标文件密封,并按要求准备好标书五份(一正四副),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包装封皮上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二)参与投标时需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能亲自投标的,可以授权他人进行投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项目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等各类资料证件。(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此项资料除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外,额外放一份在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外面,投标时用于核对身份)。
(三)若采购会议前更换受托人,新受托人需携带新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资料到现场。采购文件中若要求提供样品,则供应商必须携带样品入场,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四)诚信履约:已报名供应商若主动放弃参与,必须在项目开标前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告知招标采购办,同时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弃权声明报送至采购办,否则,将会被列入我院失信供应商名单,直接影响后续各项目的参与。
(五)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如投标人只对部分要求作出响应或书写不清,给评标造成困难的,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八、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电话:招标采购办公室 ****。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仅在点击登录查看网上发布,信息以本网站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