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
三、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前完成交货、调试、试运行。
2、交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新址。
五、服务标准:一)、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的要求
1.1 特殊工具: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含维修软件)及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
1.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主要备品备件价格清单及其制造商名称、地址。如采购人或医院质保期后购买备品备件,其价格不能超过此清单价格。
1.3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在国内至少有一家零部件仓库(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保证8年以上的供应期。在设备正常有效期寿命内提供各种零备件维修、供应、更换服务,并且保证每周7天向采购人或医院开放。所需零配件根据医院要求以最快方式迅速发送。
1.4货物使用期间,不得强制医院货物零配件购新退旧。
1.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上述内容出具的承诺书。
二)、安装调试及验收
2.1中标人配合和指导医院对货物储存、安装和使用场地的建设或改良(含配套设施及条件),确保货物达到规定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保证使用条件安全。
2.2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现场场地符合安装条件后,采购人或医院将通知中标人派技术人员对所投设备全面进行安装调试。中标人应派制造商技术人员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并在医院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中标人未在7日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安装地点,采购人或医院有权自行开箱安装调试。开箱如有缺货、错装、损坏或技术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2.3在验收报告出具前,中标人需按相关规定,委托国内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报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4设备验收签字前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更换。
2.5中标人须承担货物验收前的财产保护责任,在验收前出现损坏由中标人负责。在安装运输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坏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2.6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厂方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进行验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或医院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验收说明。
三)、技术服务(含培训)要求
3.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或医院随设备提供全套设备技术资料,并译成中文,费用已包括在投标价格之内。
(1)设备安装图;
(2)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3)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4)构件、机械安装图;
(5)安装、操作手册;
(6)故障代码表、维修密码(如有);
(7)维护和维修手册(包括电子版);
(8)详细维修用的资料和图纸(包含产品内部主要机械结构与控制电路、管路原理图、控制面板布置图、接线图、装配示意图);
(9)制造、安装标准含技术规范;
(10)出厂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11)安装和验收报告(包括验收数据资料);
(12)易损件、零部件和备件清单;
(13)如有进口产品还须提供商检证明(必须商检的)、海关报关单(复印件);
(14)软件备份光盘(如有)。
3.2中标人负责在现场向采购人或医院技术人员(包括医师和技师)直接提供保修、维修、使用培训服务。至采购人或医院技术人员能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简单的故障排除为止,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含现场培训,远程培训次数不限。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采购人或医院另行确定。
四)、售后服务要求
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4.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4.3、中标单位应安排专职售后服务人员及电话,以便随时联系;保修期过后,乙方仍应定期回访,确保每年回访4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使用科室,并及时维修,维修所需更换零配件应给予甲方优惠价购买;乙方接到甲方关于本产品的故障通知后,应在6小时之内上门服务,相关服务按售后服务相关承诺执行。
4.4、乙方销售的产品为国家检定的计量器具、设备、仪器、仪表等检定目录中产品,乙方负责承担设备安装后的首次计量检测相关费用,甲方配合乙方提供相关检定资料,乙方并提供首次检定报告,方可进入双方验收工作。检定单位为甲方所在地区(省、市、县、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计量行政单位(检定机构)或者国家指定的相应检定机构。
4.5、乙方提供的设备出厂日期与实际交货日期,不能超过壹年。
五)、设备其它要求及说明
★5.1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上述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全新原装产品,保证提供的所有软件为正版软件。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5.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各种参数必须真实可靠,并以提供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原版DATA SHEET或检测机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原版DATA SHEET与检测机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时,以检测机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5.4所投设备相关耗材和主要配件需要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不含在投标价格中。
5.5装机后在设备醒目位置粘贴小贴士,内容包括本机器安装时间、保修期和售后维修电话。医疗器械及其外包装上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明产品注册证书编号。
★5.6本项目内的产品不得拆分投标。
六、验收标准:设备安装后,采购人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厂方标准、医院验收制度流程及合同要求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进行验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或医院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和部分验收专用仪器,并承担相关费用。设备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验收说明。
七、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考虑项目所需的货物及材料,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产生的所有费用,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工业”。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递交三份投标文件纸质版(不分正副本、胶装成册)至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