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宁市****
2.2 建设规模:
海宁市****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分1个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穿越铁路主体防护结构的方案设计、铁路范围内电力管线套管的敷设以及因本工程实施所涉及到的既有铁路设施拆迁、防护工程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初勘、详勘、补勘、定勘)、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涉及铁路保护相关设计(如有)、沪昆高铁、杭海城际涉铁安全评估、施工配合、后续服务及协助招标人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涉铁节点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对接(包括涉铁节点的方案审查、施工图设计等)等工作。
2.4 计划服务期
总服务期:180日历天。其中: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合同签订后75日历天:完成沪昆高铁、杭海城际涉铁安全评估报告;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勘察等前期工作;
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含施工图预算);
注:总服务期为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并提交的日期,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中标单位仍需配合相关对接,该期限以具体施工期为准。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及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以下1-6条要求:
1、投标人具备①或同时具备②+③: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或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3、外省企业需根据《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办理备案登记,或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带网址的网页截图。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工程咨询内容,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有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应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
6、自****(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1项涉铁管线或涉铁市****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若业绩为联合体中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未体现项目规模、项目特征等信息的,须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的设计业绩均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自****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体负责人)身份担任过1项下穿既有铁路(或上跨既有铁路)的管线或市****
(三)其他
1、勘察分项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委派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设计分项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网站列入严重失信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 11 月 27 日至****13时30分(北京时间)止,登录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 招标文件等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13: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宁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s:****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 址:海宁市****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 电 话:****
监督部门:海宁市****
地址:海宁市****
邮编:314409
联系人:奚女士
电话:****
2024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