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建工二建]建工二建三分公司毛集经济开发区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二阶段地材(商品砼、砂浆、砌体、碎石)材料采购标段1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 受 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现对“毛集经济开发区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二阶段地材(商品砼、砂浆、砌体、碎石)材料采购 ”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毛集经济开发区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项目二阶段地材(商品砼、砂浆、砌体、碎石)材料采购。
招标编号: ****。
二、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1、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合肥高新区****
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内容: 地材(商品砼、砂浆、砌体、碎石)材料 采购,本次招标采购量约为 / ,估算金额 220 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等
2、资质、证书类要求:/;
3、类似业绩要求:/;
4、其它要求:/;
5、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s:****/)(以下简称:招采平台)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4年 11 月 27 日至2024年 12 月 2 日17:00自行在招采平台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用 200 元/份(不退)。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项目报名”模块的 “设备材料类”、“工程劳务类”、“专业分包类”、“咨询服务类”、“劳务班组类”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再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扫描二维码支付(支付宝、微信、云闪付),支付完成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如标书费为0无需支付,已报名的项目可在“项目投标”模块查看。)
3)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招采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请投标人务必下载最新的变更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系统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4)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通过审核、获取CA证书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招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系统操作流程介绍。
5)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肆仟元整(¥:440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
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 年 12 月 5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平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请务必悉知。
2、制作投标文件: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有下载投标软件制作工具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详细说明了如何报名、缴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签到解密、评标澄清回复、二次报价等。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在“项目投标”-“上传投标文件”点击“上传”按钮上传投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宿州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电子邮箱:/ 。
2、招标部门:招标管理部
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
联系人: 堵工 电话: ****
3、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参与过程中,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部门提出书面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12小时将书面投诉材料送达至监察部门。
地 址:宿州市****
联系人:吕工 电话:****
4、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安徽建工集团招采平台:https:****/
十、其他事项(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