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点击登录查看2024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兴区生态环境第三方监理服务项目 |
预算金额(元) | ****.00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面向中小企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环保政策,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年12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吴兴区生态环境第三方监理服务项目 采购目录:C****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一)全面厘清污染源底数,收集基础信息。2025年2月底前,完成服务范围内污染源全面排查,完成基本信息收集及定位,;2025年6月底前完成企业详细信息收集;自****起污染源点位实施动态更新。(二)按照要求开展现场巡检,按实记录检查日志及表格,现场检查时至少2名监理人员同时在场。检查频次原则上重点源不低于每月1次,非重点源不低于每两月1次。(三)第三方监理人员开展现场巡检,须全程视频影像记录,并按实记录检查日志及表格。检查情况汇总电子表每周反馈区生态环境分局片区负责人员,纸质材料每两月的次月5日前上报生态环境分局。(四)第三方监理人员巡检发现环境隐患后要按相关要求下发告知单,持续跟踪确保企业按时按规范要求整改,并及时告知当地生态环境局,对于企业不配合整改或者复查不合格的,及时报当地生态环境局处理,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应保护或者固定现场证据,并立即通知当地生态环境局处理。(五)对各企业建立一厂一档,跟踪记录各企业存在问题情况及后续整改完成情况。(六)建立与当地生态环境局长效沟通机制,及时反馈监理信息,并关注环保部门关注的重点问题,根据要求及时调整改进。(七)在工作过程中及时核实环境污染举报投诉,实地了解、客观分析,查找企业存在问题并提出有效整改要求。(八)协助当地生态环境局处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配合做好环境污染事故涉及的周边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解释安抚工作,提交监理工作范围内的事故处理报告。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第三方通过对企业环境行为合规情况现场检查等方式认真排查区域内工业企业环境隐患、存在的主要问题,告知企业依法履行污染防治法定责任,提高企业污染物减排和风险防范能力,增强政府部门执法效率;一)监理队伍人数不少于9人,其中9人须常驻吴兴区。(二)项目总监合同前6个月必须常驻吴兴区,待其他监理人员考核合格后,经当地生态环境局同意后方可不常驻。总监需定期在吴兴区驻点办公,确保项目的有效开展。; (一)第三方须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完成企业现场巡查,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二)保证在工作日及非工作日均能及时响应当地生态环境局和当地政府要求,(三)第三方监理人员严格遵守当地生态环境局的工作及值班制度。(四)第三方及第三方监理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被管理单位开展其他收费性服务,不得发生有损生态环境部门和政府形象、弄虚作假、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职业道德不良等事项。; 2年,符合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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