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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镇高富路、杏坛水乡大道及互通立交环卫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佛山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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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杏坛镇高富路、杏坛水乡大道及互通立交环卫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公告性质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杏坛镇高富路、杏坛水乡大道及互通立交环卫保洁及绿化管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其他补充事宜事项。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其他补充事宜”第4点:删除“开标地点为佛山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投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投标供应商线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交纸质文件,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3.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佛山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

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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