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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等保测评服务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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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等保测评服务(项目编号:****),采购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
春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
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
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我方与吉林建筑科技学院签订教育网络信息安全检测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服务内容
为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提供教育网络信息安全检测服务,本期招标采购内容为教育网络信息安
全检测服务。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等保测评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规格型 预估数
序号 产品名称 服务区域 服务期限
号 量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 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30 日
春分公司2024年教育网络信 内提供技术资料,自接到甲方
1 / / 长春地区
息安全检测服务项目-等保 通知之日起 60日内完成技术
测评服务 服务要求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
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 预算金额:人民币 94339.62 元(不含增值税)。
1.2.3 合同履约期:自合同签订之日 12 个月。
1.2.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 1个,成交份额为 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人民币 94339.62 元(不含增值税),供
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
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
信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
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
的有效授权。
2.1.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 2021 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满
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 10 万元及以上,注:业绩证明材料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提供合
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1)如为单项
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
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
等证明资料)复印件。2)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发票(时间以订单
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
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 供应商应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国家认证认可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发
放的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2.1.4 供应商为本项目至少提供 2名技术服务人员。
注:以上人员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等证书复印件,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三个月
(提供响应截止日期近 12个月内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计
取。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
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1)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2)与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与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5)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
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的;
(16)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询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
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1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02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询比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
4.3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
tps://jszb.chinaccsscm.cn/)获取询比文件。
4.4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 支付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
标平台”(网址:https:****
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
联系人雷经理:****,电子版询比文件与纸质书面询比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5.2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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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 888 号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丁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1717 号赛东大厦 A1603 室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李晶晶
电 话:****
电子邮件:****@chinaccs.cn
9.2 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c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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