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10KV配电工程
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鹤壁市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豫北分中心)10KV配电工程
2、招标编号:****
二、项目变更内容
(1)原开标时间为:“****9时00分”
现变更为:“****9时00分”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三项3.1资质条件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电力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现变更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项招标控制价为:“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9元”
现变更为:“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9元;其中:规费91963.76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83064.28元;分部分项工程****.03元;增值税****.12元。”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九项为:“技术标 技术标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现变更为:“技术标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
(5)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第3条为:“投标保证金采用工程保函形式的,保证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并将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
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采用工程保函形式的,保证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并将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第4条为:“投标保证金选择电汇或转账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从其企业基本账户拨付到托管账户。投标结束后,托管账户开户行将投标保证金退回到原拨付账户。①投标单位登录鹤壁市****
注意:①每个项目账号不一样,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项目和标段名称(如有)。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 ②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一致。 ③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交纳保证金或办理保函。”
现变更为:“银行转账:1.投标单位登录鹤壁市****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鹤壁市)”(https:****:8060)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鹤壁市金融小区售楼部3楼311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鹤壁市****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163.com
监督单位: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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