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减少采购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我局拟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一批办公设备定点供应商,现将有关招标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标内容:
办公设备、执法装备一批(详见采购设备清单)。
二、采购预算金额:987166元(A分标499940元,B分标448096元,C分标39130元)
三、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采购的服务;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信用中国报告)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最近三个月的);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3、供应商投标报价时,需出具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里需要提供的厂家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4. 因后续电脑要在政采云框采信创产品馆下单采购,所以成交企业必须是政采云框架协议采购信创产品馆供应商。投标企业须提供框采、信创馆入围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列的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报价一览表;
4、投标人对招标人产品按期供货、质量保障、服务承诺(包括免费维保期时间、售后服务详细说明及保修响应时间)
5、所投标产品的特点。
五、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
所有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按要求提供清单所列的品牌型号。注:标注“★”号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投标无效。
六、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2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
七、公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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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有关事项:
1、请于12月3日上午8:30前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以密封形式报送至联系地址。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宁市****
附件:采购设备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