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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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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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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3.预审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