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94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沙县区体育公园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1.1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文化活动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文化活动用地 | 994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5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28 | |||
场地平整:出让红线内土地平整 基础设施:出让红线外通路、通水、通电 | |||||||
起始价: | 76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具备竞买资格的除外),在缴交了竞买保证金,提供竞买人证明文件等竞买所需的有关材料后,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沙县****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沙县****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在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让人应按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沙自然资规条〔2024〕24号,详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进行建筑设计与开发建设,并完成用地红线内的道路(含地下管网)、停车、绿化、挡墙、护坡、照明等项目建设,且与周边道路、管线等设施相衔接。 (二)受让人须在该地块建设时集中设置一处4600平方米县级公共图书馆,4600平方米公共图书馆需整体办理产权证,按履约监管协议确定的价格销售给三明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沙县****
联 系 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598—****、****
开户单位: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行沙县支行,农行沙县支行,建行沙县支行,邮储行沙县支行,工商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账号:****,****16073,********,****13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