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舟山能源基地项目滚装码头工程社会风险评估第一次征集公告
项目名称 深圳港舟山能源基地项目滚装码头工程社会风险评估 项目编号 **** 征集开始时间 **** 10:00 征集结束时间 **** 17:00 预计采购时间 2024-12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应征项目需求 按照《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 [2019]53号)及附件1、附件2要求完成社会风险评估,以满足项目备案及初步设计审批要求。 应征人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资质证明文件; 应征人须提交的材料 报价须提交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1)报价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资质证明文件;(3)深圳港舟山能源基地项目滚装码头工程社会风险评估询价回函(按附件3格式)。 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实施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交通费、报告编制费、差旅费、会务费、报告印刷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特别声明 1.本公告仅用于意向征集,各应征人应基于自愿,不代表我司对后期项目采购做出任何承诺和保证,征集人有权根据征集情况选择合适的应征人开展后续工作。
2.凡愿意参与此次征集的应征人,应在指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深圳港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征集”栏目对应项目中提交相关文件,逾期提交有权拒绝接收。
3.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真实有效。所提交的应答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责任:提供虚假资料;有关承诺证明失实或不完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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