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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西县东出口呼兰河大桥至绥扎公路道路建设项目及支线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结算审核

黑龙江绥化 全部类型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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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西县****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兰西县****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兰西县****

2.2服务地点:起点为麻城大道与宾河路交叉处,终点为绥扎公路呼兰河滩桥东侧既有道路与绥扎公路交叉处;

2.3招标内容:兰西县****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计划总工期9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招标控制价:29.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1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8月-2024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

3.3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2)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用项目管理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17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及地点

7.1开标方式:线上开标,开标时间:****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兰西县交通运输局

电 话:****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哈尔滨经开区****

联 系 人:严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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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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