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群众:
根据《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关于公布“上门服务费”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9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市****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至****。如对以上数据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医疗服务价格科反映。
咨询电话:医疗服务价格科,梁科长:****、财务部,伍主任:****
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
(点击登录查看、肇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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