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首次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属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属代为申请登记的,还须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境外委托的须认证或公证。因处分未成年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
4.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原件)。
5.主债权合同(原件)。
6.相关证明材料: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原件)等必要材料。
三、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文件要求,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含缴费)→审核登簿缮证
六、办公地址点击登录查看不动产登记大厅:上饶市****
七、办公时间
点击登录查看不动产登记大厅:夏季办公时间:8:30-17:00,冬季办公时间:8:30-16:30。
八、办理机构
上饶市广信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节假日正常受理登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