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师胡杨河市 ,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春光油田2024-2025年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二合一方案实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6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新疆采油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春光油田2024-2025年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二合一方案实施项目是根据新疆准格尔盆地春光油气田现状,完成2024-2025年度《生态修复计划》及《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报告》的编制,进行项目现场调查,摸清现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实施,以达到土地征地预审批复的目的,完成属地自然资源局备案、检查,保证不能影响春光油田采矿证的续办。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春光油田2024-2025年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二合一方案实施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春光油田2024-2025年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二合一方案实施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咨询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通过土地整治、复垦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
3、近三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额为2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天然气行业《土地复垦报告书》编制等相关服务的业绩;
4、近3年财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且没有被限制投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网址是:http:****://www.creditchina.gov.cn/);
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6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胡杨河市129团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206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胡杨河市129团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206)
七、其他
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者,不具备投标资格。因潜在投标人公司内部人员没有沟通协调好,重复购买同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银行电汇须需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X 标段)标书费”。标书费转至下列账号:
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新疆采油厂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焉耆回族自治县支行
开户账户:****76573
联行号:****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现场递交或扫描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如下文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至招标人邮箱:
(1)购买采购文件的相关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书、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E-mail 等。
(2)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包括投标人公司名称、税号、公司地址及电话、开户行及银行账号等。请投标人递交上述资料后与招标人联系并确认报名信息。
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4.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5. 投标人有权决定是否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6. 中标人需根据当地政府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办理相关手续 ,否则无法办理用地审批。
7. 协议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
8. 本标段确定 1 名中标人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油田分公司企业管理(法律事务)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新疆采油厂)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胡杨河市129团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采油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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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新疆采油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