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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曙区铜盆浦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项目新装800kVA专变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宁波 全部类型 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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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海曙区铜盆浦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项目新装800kVA专变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海曙区铜盆浦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项目新装800kVA专变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施工图及清单范围内海曙区铜盆浦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治理项目新装800kVA专变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和****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磋商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3本项目实行网上磋商,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须自行承担磋商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4磋商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或参加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2.5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报价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
2.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2.8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浙江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浙财采监〔2023〕4号)等。
2.9特别提醒事项(投标人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方式):
2.9.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投标人须在开标日期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9.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人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规定地点。若投标人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现场递交地址为:宁波市****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波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钱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宁波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鹏、李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忻秉明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

传 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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