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粮食产能提升项目(变更公告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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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内容:
现对本项目项目名称:阿勒泰市****
第2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0.8条其他“1、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是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的,以相关文件说明为准。投标文件中无证明将做废标处理。”现变更为:“1、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是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的,以相关文件说明为准;或提供由本单位自行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投标文件中无证明或无承诺将做废标处理。”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各潜在投标人请关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更正公告及本次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此更正公告及澄清文件一经发布视为潜在投标人已收到并默认,不再对潜在投标人逐一进行确认。若因投标单位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后果需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勒泰地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阿勒泰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联 系 人:吴旭恒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