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1383.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国华大道南侧,五一路东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11383.66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9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2 | ||
起始价: | 906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在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一层西侧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保证金按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50%收取。 2、出让宗地范围内涉及到的电力设施、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线网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3、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4、项目配套的市****点击登录查看移交给香河县****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新开街72号
联 系 人:地产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公司****
开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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