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7566.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刘路南侧、学中路以北、桃花街东侧、育才南大街以西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15.000≤ 并且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7566.0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392.21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C0020 | |||
起始价: | 16961.07万元 | 加价幅度: | 0.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若已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受让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衡地规(2024)023号)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2.竞得人要严格按照《衡水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衡水市****
联 系 人:齐女士 孟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水人民支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