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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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 西昌市**** 招标文件作以下补遗:
一、原招标公告 3.1.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
3.1.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09点30分。
三、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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