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公示部分药品阳光挂网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入围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19〕51号)的要求,相关企业递交的挂网药品申报企业变更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至12月6日17:00。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招采子系统(信息互动-日常申请)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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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附件: | 附件:产品信息变更公示表.pdf |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