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 所属行业:船舶 |
所在区域:海南-三亚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 | 发布时间:**** |
交通运输设备 | 号牌号码 | 20Q0160 | 型号 | 高速客船 |
购置日期 | 数量 | 0 | ||
登记日期 | 使用年限 | 0 | ||
颜色 | 行驶公里数(万) | 0.00 | ||
所在地 |
转让方名称 | 三亚蓝色干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中交股投发[2024]220号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截至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如发生意向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船舶买卖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扣除违约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电签以下承诺事项: (1)本方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标的一切情况,自行了解并承担本次受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以不了解实物资产状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本方同意按标的资产移交时的现状进行受让。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且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 (3)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本方若出现保证金扣除条款中任意一款行为时,同意转让方扣除我方已交纳的保证金。 6、本项目受让方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前(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金额1%的交易服务费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踏勘安排 | 1、本项目以标的资产现状进行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请各意向受让方提前与转让方电话预约后,在规定的踏勘时间内到现场踏勘,其他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相关管理规定,踏勘时间安排为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踏勘产生的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2、踏勘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3、踏勘联系人:王轩(联系电话:****)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三亚湾”号为单体铝合金高速客船,CCS级,该船目前已停航。该船于****由澳龙船艇科技有限公司建造完工。船舶总长51.77米,型宽9.8米,型深3.6米,设计吃水1.54米,实际吃水约2.5米(含呆木),613总吨;本船舶采用“三机三桨油电混合动力”推进,有3台康明斯主机,总功率4194千瓦,中齿轮箱带有PTI动力输入;能够满足高低速航行下多种工况切换。 2、本项目交船时剩余燃油油价参考交接地区前一个工作日的市****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000000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程序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 |||
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 |||
其他附件 | ||||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 承诺函(电签).pdf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
https://otc.cbex.com/dzsw/detail/373981.html
ea9acc.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