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云阳国有林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第一阶段)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7:20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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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ZZZDJ1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原招标文件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后 / 天内。 发、承包人应建立项目工程款共管账户,工程款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发包人有权对工 程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承包人应当无条件的配合,具体实施细则由发、承包人另行约定。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现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10% 。 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后 15天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支付第一次进度款开始扣回,每次扣回比例为预付款的50%,应支付的进度款不足预付款金额50%的,则本次应扣未扣回的预付款累积到下一次进度款支付时扣回,扣完为止。 发、承包人应建立项目工程款共管账户,工程款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发包人有权对工 程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承包人应当无条件的配合,具体实施细则由发、承包人另行约定。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同履约担保形式 。 二、本次通知未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三、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做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监督单位:茶陵县****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