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其中,设计工作包括但不
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编制审核等各阶段的设计服务。
2.3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95348㎡,规划总建筑面积220945㎡;其中住宅部分建筑面积157856㎡,公建配套部分建筑面积12008.30㎡,地下部分规划建筑面积51080.74㎡.道路及停车场面积42588.54㎡,绿化面积37130㎡,配套管线建设其他附属工程等。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回迁安置住房21栋,建筑面积159184㎡;商业楼4栋,建筑面积6075.30㎡;幼儿园1栋,建筑面积2400㎡;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935㎡(包含物业社区****
其中:一标段:总建筑面积114139.54㎡,其中回迁安置住房10栋总建筑面积76544㎡、商业总建筑面积2431.3㎡、物业总建筑面积510㎡、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总建筑面积625㎡、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400㎡、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1449.24㎡;
二标段:总建筑面积106805.5㎡,其中回迁安置住房11栋总建筑面积82640㎡、商业总建筑面积1095.86㎡、商业/社区总建筑面积2548.14㎡、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800㎡、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9631.5㎡。
2.4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折扣系数0.60;工程费折扣系数1.00(折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5工程建设地点:北至隆化路,南至隆化南路,东至乙二街,西至丙二街。
2.6工程建设周期:****至****(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后一个月止。
2.7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且最终通过各部门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标段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建筑面积 |
一标段 | 长春市**** | 10栋住宅,2栋商业,1栋物业用房,1栋老年日间照料中心,1栋幼儿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1449.24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 114139.54㎡ |
二标段 | 长春市**** | 11栋住宅,1栋商业,1栋商业/社区,1个设备用房,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9631.5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 106805.5㎡ |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同时就以上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一经发现所投标段均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注: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一标段、二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应当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近三年(****至今)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完成时间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业绩要求:近三年(****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完成时间为准)。(注: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应自****9时00分至****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二楼【207】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出席会议和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会议中当场提出,非远程开标会议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及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张永刚、王欣
电 话:****
邮 箱:****@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126.com
地址:长春市****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163.com
地址:长春市****
邮编: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FJSZ****]长春市****.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