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经十二路站配套道路工程Ⅱ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经十二路站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北仑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轨道经十二路站配套道路工程Ⅱ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2建设规模:轨道经十二路站配套道路工程Ⅱ标段,共包括三部分,分别为江和路、谢墅路和乐学路,其中江和路北起甬江大道南至江南路,长度约917.6m;谢墅路西起江和路,东至镇海中学甬江校区****
2.3计划工期:
377日历天(****-****),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施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完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轨道经十二路站配套道路工程Ⅱ标段通过完工验收之日起算】。
2.4招标范围:轨道经十二路站配套道路工程Ⅱ标段【含江和路(A0+036.06~A0+953.62)、乐学路(B0+296.29~B0+634.18)、谢墅路(D0+0~D0+600.23)、2号桥等】涉及的道路红线范围内道路、桥梁及配套管线、照明、公交站台等施工。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约6500万元。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轨道经十二路站配套道路工程Ⅱ标段施工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
③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任一成员单位委派。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2 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6时00分】。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09时30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宁波市****
联系人:王锦、王宇、屠世侠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监督部门:宁波市北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