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要求(1)、(2),联合体成员须满足要求(1)、(3)。 |
业绩要求 | (1)近三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的房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2)近三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的施工业绩。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1)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业绩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
财务要求 | / |
信誉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2)供应商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供应商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6)供应商未具有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须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额300万元以上房建项目设计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业绩。 |
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质资格条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住建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其他要求 | / |
3.2 | 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
3.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