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点击登录查看作为征集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就“2025-2026年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绿色全过程工程造价审核服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封闭式)”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次公开征集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2026年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绿色全过程工程造价审核服务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封闭式)
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
采购需求:
本框架适用于2025年至2026年绍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绿色全过程工程造价审核服务。本框架征集入围淘汰率至少为20%,最多选取合格供应商共10家。
具体以征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
采购项目内容:纳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的项目,单个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符合小额零星采购的(分散限额50万以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第六条之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咨询、初审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期间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
开启时间:****9时00分00秒
开启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
方式:均在线提交和开启,详见本征集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和****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征集文件之日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征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预算级次最高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征集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公开征集电子采购)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公开征集电子采购):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公开征集电子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响应)文件;②投标(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绍兴市****
传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 童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质疑联系方式:****
2.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
传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高之聪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王建伟
质疑联系方式:****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绍兴市****
联系人 :张婷婷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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